保驾山路东侧环境提升工程(环保设备等采购和安装)招标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保驾山路东侧环境提升工程(环保设备等采购和安装) ,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地点:绍兴市上虞区。
二、招标项目:保驾山路东侧环境提升工程(环保设备等采购和安装)。
三、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环保设备、通风设备经营范围;
3. 投标时必须提供异形风机、油烟净化器产品的厂家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物流隔油板的隔油检测报告及专利证号。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 年 12月 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五、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虞区城北锦茂大厦11楼)。
六、购标时随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介绍信(介绍信内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12月18日 15时 00 分;开标时间:2017 年12月18日15时 00 分;开标地点: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虞区城北锦茂大厦11楼);
八、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员及方式:陆先生:82113285;
九、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陈东豪:15967562266;
十、招标公告发布: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yztb.gov.cn)。
十一、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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