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马登镇人民政府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项目编号:JCZFCG201705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受剑川县马登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诚邀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采购项目:剑川县马登镇人民政府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2、询价编号:JCZFCG2017051(2) 3、采购方式:询价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预算价:17.4万元。 7、采购内容:采购可卸式垃圾车2辆,配套垃圾箱6个(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二、报价供应商条件要求: 1、参加本次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或生产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内容。 3、报价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代理授权书(附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所提供的车辆均为原厂正品,且所有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并在质保期内能免费快捷地得到相关的售后服务。 4、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具有国家权威部门的检验(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各项技术指标,使用功能等都符合采购方的要求。 5、报价供应商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供货业绩,并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各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在投标期间未出现过上述情形,并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网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能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名时间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价的报价供应商,请自2017年 12月18 日至2017年12 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5时0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到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剑川县财政局西侧后院二楼)进行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份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2、报价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代理经销商提供制造商的车辆经营授权或长期销售代理证书(附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核查后归还投标人,复印件由代理公司收存。逾期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证件不齐备的申请将被拒绝。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22日上午09时00分 。 2、递交地点为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未尽事宜详见询价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采购人:剑川县马登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陆主任 联系电话:0872-476102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育松 电 话:13769235266 2017年12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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