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32250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响水县垃圾分类宣传亭(箱)、二分类及四分类垃圾桶公开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响水县垃圾分类宣传亭(箱)、二分类及四分类垃圾桶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XSX-CG-201712161 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委托,就所需响水县垃圾分类宣传亭(箱)、二分类及四分类垃圾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响水县垃圾分类宣传亭(箱)、二分类及四分类垃圾桶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总预算人民币139万元,预算价即为最高限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承诺)。 2、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并提供被授权人从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个人社保手册或人社部门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4、核心产品(四分类垃圾桶为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本合同项下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转包和非法分包。 四、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2、履约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返还(无息)。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付合同价的90%,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年(质保期壹年,从产品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结清。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将全部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到位交付买方验收。 八、质保期限:至少 1年,时间从产品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十、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公告期限:2017年12月18日起至2017年12 月22日止。 十一、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投标(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09时00分(以招标文件或答疑为准)。 2、投标和开标地点: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十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到响水招标投标信息(网址:http://www.xsggzy.cn)“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响水县双园中路南侧 联系人:张良洪 联系电话:0515-89686010 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灌河路与北海路交叉口 联系人:宋雅君 联系电话:0515-86881229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响水县金海路177号 联系人:张良海 联系电话:0515-86782009 时间2017年12月11日 |
|||||||||||||||||||||||||
报名期限: | 2017/12/18至 2017/12/2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