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分类垃圾桶采购与安装询价采购通知(三次) 我中心受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开发区分类垃圾桶采购与安装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垃圾桶采购与安装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1.货物名称及数量: 规格为240L、120L,数量约400个,最高控制价240L的单价260元/只,120L的单价 160元/只,采购总价不超过7.2万元,具体规格和数量由甲方指定。本次采购各供应商单价报价,单位:元/只。最终采购数量与规格按实际计算。 报价表 序号名称规格单价(元/只) 1垃圾桶240L 2垃圾桶120L
2.相关规格、制作及配置要求: 2.1产品规格: A:(1)容积:240L ± 3% (2)宽度:大于560,小于610;高度(mm)大于1000,小于1100; (3)整体重量:16.40kg±2%;单桶体不含盖子:11.40kg±2%,盖子重量1.3kg±2% (4)橡胶轮:指定大于?190mm;轮面宽度大于25mm,重量:1.33kg±2%;内圈聚乙烯带合金销钉两根,外圈橡胶。 (5)底轴:?21mm×545mm;重量:1.43kg±2%;实心钢材 (6)垃圾桶外立面印刷垃圾分类图片和类别,样式须经甲方认可。参考图片详见文件最后附件一。 B:(1)容积:120L ± 3% (2)宽度:大于450,小于510;高度(mm)大于900,小于1000; (3)整体重量:7.60kg±2%;单桶体不含盖子:5.3kg±2%,盖子重量0.65 kg±2% (4)橡胶轮:指定大于?190mm;轮面宽度大于25mm,重量:0.68kg±2%;内圈聚乙烯带合金销钉两根,外圈橡胶。 (5)底轴:?21mm×455mm;重量:0.31kg±2%;实心钢材 (6)垃圾桶外立面印刷垃圾分类图片和类别,样式须经甲方认可。参考图片详见文件最后附件一。 注:以上条件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允许正偏离。 2.2产品技术要求及配置: (1)高温65℃、低温-20℃的气温下,不变形,不开裂; (2)材料:高密度聚乙烯新料; (3) 240L桶体壁厚≥5mm,桶口及加强筋壁厚≥5.5mm,桶底正面底部在注塑生2产过程中嵌钢质耐磨钉;120L桶体壁厚≥3.6mm,桶口及加强筋壁厚≥4mm,桶底正面底部在注塑生2产过程中嵌钢质耐磨钉; (4)橡胶轮与底轴连接方式:直接插入,自然固定,防止盗卸; (5)色彩鲜艳,且至少二年内不褪色; (6)耐腐蚀,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冲击韧性; (7)能与现有的环卫车辆翻转机构匹配; (8)垃圾箱底部有生产企业名称、电话和出厂年月(模具钢印); (9)能满足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 (10)其它技术要求和物理性能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文件号:CJ/T280-2008)。此项有权威机构出示近三年内检测报告为准。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验收标准及要求: (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验收。 (2)桶体从10米高的位置零速度跌落两次,一次桶底着地(水泥地)另一次桶体正面着地(水泥地),桶体无开裂、无漏水、无明显变形。 (3) 240L桶体装有120公斤以上的杂物,从5米高的位置零速度跌落,桶底着地(水泥地),桶体无开裂、无漏水、无明显变形; 120L桶体装有60公斤以上的杂物,从5米高的位置零速度跌落,桶底着地(水泥地),桶体无开裂、无漏水、无明显变形。 (4)冲击试验:用10公斤大锤重击垃圾桶和盖体的冲击点,冲击次数、点位选择根据CJ/T280-2008标准执行,桶体或盖体无开裂、无漏水、无明显变形。 (5)容积:用注水法测量容积,注入清水至桶沿。 (6)重量:用称重计量器,称桶体和垃圾箱的总量。 (7)其余检验标准按照CJ/T280-2008标准执行。 售后服务有关要求: 质保期为一年,如一年内损坏的一只换一只。 (四)交货时间及地址: 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生效后按甲方要求分批次完成供货及安装,每批次供货规格、时间、数量和送货地址由甲方指定。 (五)付款方式:供货完成经甲方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当年农历年底前支付至合同价的 97%,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农历年底前一次性付清。(六)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单价报价,金额单位元/只,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抽检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抽检分批次按要求现场随机抽取检测,成本费用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5.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6.报价表(列报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2017年12月27日16:00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13室。 声明:请务必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并提请快递公司一定按时送达,不得让传达室或其他人员转交,因未按时送达、未标注或标注不明确不清楚造成的损失我中心概不负责。 邮件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城迎宾路199号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13室 收件人:刘媛 电话:18252871213 邮编:226600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招标代理公司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招标代理公司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缴纳账号(海安县城东镇财政所行政事业共同性支出户:3206218601211000001544,城东支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 八、采购单位 联系人: 于海军 联系电话:15371708659 九、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萌萌 联系电话:0513-68877676 信息发布网站:http://ggzy.haian.gov.cn/haggzy
2017年12月20日 开发区分类垃圾桶采购与安装询价采购通知2017.12.19.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