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铁新城民晶路、蠡太路、聚金路、城通路、水街1号2号人行桥、天成融瑞大厦周边路灯及景观亮化采购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高铁照明[201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铁新城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铁新城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 规模:道路灯柱、灯臂采购,合计约 102.421 万元人民币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E3205010304002251001001灯柱、灯臂采购灯柱、灯臂采购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3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19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5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3.1”修改为: 3.1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投标申请人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厂家特约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近三年因质量问题导致诉讼的投标品牌投标;申请人承诺其产品无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1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报名申请书(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电子邮箱);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且须有效劳动合同、2017年6月份及以后连续缴纳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制造商及制造商特约授权的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4)提供投标单位2015年、2016年经有关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 (5)提供投标单位的售后服务系统介绍(机构地址、联系电话、项目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6)投标单位须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交或提交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7.2确定投标人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新报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高铁新城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景区东入口北商业街A2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金奇峰联 系 人:徐毅惠 电 话:65238657电 话:051268632370 传 真:传 真:051268632370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 网 址:网 址: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 号: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