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区级管理道路及新增道路清扫保洁及环卫设施管护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区级管理道路及新增道路清扫保洁及环卫设施管护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区级管理道路及新增道路清扫保洁及环卫设施管护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区级管理道路及新增道路清扫保洁及环卫设施管护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7-257#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区级管理道路及新增道路清扫保洁及环卫设施管护,预算资金总额33495300.00元/年,服务期限为 两 年。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分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分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包号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金额(元/年)
A包
北一路、济南路、淄博路、北二路、太行山路、西一路、庐山路、天目山路、明镜路、宁阳路、蒙山路、黄河路辅路、平度路、莱阳路、招远路、香山路、钟山路、崂山路、新泰路、东辛二路、汽车站站前广场保洁及公厕、转运站、垃圾桶及果皮箱管护等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以上两证要求东营市内供应商为二级(含)以上资质,东营市外山东省内供应商必须取得一级资质,山东省外供应商执行当地资质办理有关区域性规定。供应商所持有的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垃圾清扫收集,且必须为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其他不予认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148400.00
B包
南二路、南一路、西一路、太行山路、西二路、天目山路、会展路、滨河北路、庐山路、香山路、菏泽路、金乡路、济宁路、海德路、峨眉山路、太行山路北延保洁及公厕、转运站、垃圾桶及果皮箱管护等
5953800.00
C包
南二路、南一路、西三路、西四路、云门山路、西五路、燕山路、宝龙城市广场支路保洁及公厕、转运站、垃圾桶及果皮箱管护等
8745000.00
D包
黄河路、北一路、济南路、淄博路、北二路、西五路、云门山路、德州路、玉山路保洁及公厕、转运站、垃圾桶及果皮箱管护等
8648100.00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3.方式: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或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2日8时30分至2018年4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四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四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址:东营区新区2号 联系人:尚主任 联系方式:18954631369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 系 人:薄女士 业务联系电话:0546-8260152 报名联系电话:0546-8270778 附件:本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发 布 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3月8日
附件:技术和服务要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