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综合保税区B区二期七条路路灯灯杆及灯具采购项目 南通综合保税区B区二期七条路路灯灯杆及灯具采购项目南通综合保税区B区二期七条路路灯灯杆及灯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综合保税区B区二期七条路路灯灯杆及灯具采购项目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通开发行审投资【2017】50号文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灯灯杆及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路灯灯杆及灯具采购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提供的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路灯基础(不含基础)以上的所有设备材料,主要包括灯杆、灯具(灯头)、电器元件及光源三大部分,以套为单位。具体包括灯杆(含灯杆底部连结盒)、灯具、光源、镇流器、触发器、电容器、熔断器、配电板、法兰底座等。
注:箱变、路灯控制箱、电线电缆、路灯基础、路灯安装等已委托其他单位正在实施,本工程中标单位需安排人员到现场负责灯具组装和亮灯工作的技术指导并负责配合安装工程施工单位卸货;路灯基础详招标图纸,所采购的路灯必须无条件与路灯基础安装形式相匹配,上述等等所产生的费用请综合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2.2交货地点:南通综合保税区B区二期内;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之日起25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现场交付;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
2.5货物数量及服务变更:货物实际数量以现场勘查测量后确认,投标单价不以数量变化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具备所投货物的生产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3.5、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3.6、投标人需提供所投灯具的国家权威认证部门出具的样品灯具检测报告;
3.7、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4.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4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4.5、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6.最高限价
人民币12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4日9:30(投标截止时间) 前去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具体详见http://zfcg.nantong.gov.cn/bszn/020005/20171221/69bb7de9-0745-41cb-bb17-25567cc1ecc8.html),各投标单位用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从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技术支持:朱工18761722006。)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4 月 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503第二开标室。
2、请各投标单位将项目报名回执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以供查验。(不须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
邮 编: 226010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13-81017817
传 真: 0513—8101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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