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一喷三防”药剂、叶面肥采购询价 小麦“一喷三防”药剂、叶面肥采购询价小麦“一喷三防”药剂、叶面肥采购询价公告
小麦“一喷三防”药剂、叶面肥采购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区财政,采购人为南通市通州区植物保护指导站、南通市通州区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采购资金:总金额约350万元。目前到账资金210万元,其中农药采购资金170万元,叶面肥料采购资金40万元。
本项目招标内容:
标段
产品种类与名称
占预算总价的比例
占分项总价的比例
第1包
农药(杀菌剂)
含戊唑醇或咪鲜胺二元复配剂
81%
25%
第2包
含咪鲜胺及甲基硫菌灵复配剂
25%
第3包
含甲基硫菌灵及戊唑醇复配剂
20%
第4包
含戊唑醇及福美双复配剂
30%
第5包
肥料(叶面肥料)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水剂)
19%
50%
第6包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水剂)
50%
注:1)本次招标总金额以实际到账资金为准,如后续有财政拨款资金的,仍按照以上比例采购物资,如下达资金文件中明确资金分配的,则按照资金文件执行。
2)投标人的报价指供应到户价格,包括产品生产、包装、运输、仓储、质量检验、宣传培训、保险、税费等,供货时还应支付按项目县(市、区)指定地点供货并分发到户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产品分发到户的费用按每吨1000元计)。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将供应产品送至指定地点,货到当场初验并经抽检合格后分发到户,供货全面完成后三个月,可凭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验收核实的数量由财政部门结算应补贴金额,一次性全部结清。
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供货。
二、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单位须具备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生产或经营本项目物品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服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3.产品授权书;
4.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拥有中国公民身份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公告函;
7.所投标农药、肥料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颁发的农药、肥料登记证,且在登记有效期内。农药产品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包括小麦和小麦赤霉病,肥料登记作物包含小麦。还需提供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包装标识与产品使用说明书;
8.投标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投标企业应提供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9.肥料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以来有江苏省政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且必须在南通地区推广应用过,销售总量在10吨以上(提供销售合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本次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
四、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整。投标人一律使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出的银行汇票方式提交保证金,不接受其它形式的保证金。
2.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3.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不参与投标者(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汇款:
户名:通州区财政局,帐号:1111425709000085561,开户银行:工行城中支行。
投标保证金采取以下方式缴纳:投标人一律使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出的银行汇票方式提交保证金,不接受其它形式的保证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当场无息退还。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4月3日14:00时;
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5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2018年 3 月 26 日至 2018 年 4 月 3 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七、评标办法
1、最低价评标法
2、农药选择采购2018年省推绿色防控产品或在前两年省级“一喷三防”采购中标的、信誉质量服务良好的企业。
八、签订合同日期:中标单位必须于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九、质疑与澄清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 2018 年 3 月28日前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 2018 年 3 月 29日前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2018 年 3 月 2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并将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采购人可能在 2018 年3月 29 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7 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植物保护指导站、南通市通州区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
徐先生
电 话:
13301485636
电 话:
15006297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