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银河路东段及曙光路北段路灯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临清市银河路东段及曙光路北段路灯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04月02日
一、项目名称:临清市银河路东段及曙光路北段路灯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FCG-2018-004 三、项目概况: 标段划分 资质要求 招标控制价 (万元) 一标段:银河路东段及曙光路北段路灯采购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路灯专业生产厂商或厂家对该项目提供授权书的代理商。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路灯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路灯灯具具有通过省级(含)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48.90 二标段:变压器(落地式箱变)采购及安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需提供变压器设备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 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叁级及以上承装、承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20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10日(含)前的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红星路中段临清一中西500米路北 3、方式:现场购买; 报名时应提供: 一标段: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标段: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另附一份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便查询使用。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企业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24日08时30分至2018年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临清市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04-24 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临清市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1. 招标人:临清市路灯管理所 地址:临清市 联系 人:许德忠 马飞 联系方式:13906351083 13561494560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红星路中段临清一中西500米路北 联系人:于红艳 联系电话:18663532655 八、特别说明: 1、 有借用资质、造假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2、 技术人员应盯驻工地,并指导安装。 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 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予以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连接:https://pan.baidu.com/s/1WBBxMzGZii5Ar6WgGVoh9A 2018年04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