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环卫站关于垃圾处理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环卫站关于垃圾处理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环卫站的委托,就垃圾处理设备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HXZX2018-XC-G-009 二、采购预算: 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 小写:¥1700000.00 其中1吨垃圾处理设备: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3吨垃圾处理设备: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00) 注:报价时每项设备的报价内容均不得超过其相应的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 2、标段的划分:本次招标仅分为一个标段。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在苏州范围内,由采购方指定最终交货地点。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同一品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以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报名合格后汇款,否则报名费用不予以退还;因邮寄而导致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的遗失等责任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汇款银行:苏州银行相城支行 账户名: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066601071120143007269 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须携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被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有授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5月10日上午9: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整 开标时间: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开标大厅 七、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环卫站 联 系 人:张晓洪 联系电话:0512-67595981 八、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电 话:0512-65981596-8102、8123 传 真: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朱勃文、吉尧磊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请自行前往勘察现场,以了解清楚现场条件后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承担一旦成交但无法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实施工作的风险,同时需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2.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6。 4、公告期: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