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CG2018087-1宁都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设备项目(项目编号:NDCG2018087-1 )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NDCG2018087-1宁都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设备项目(项目编号:NDCG2018087-1 )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批复[编号(2018)部门113号],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环卫设备项目进行了电子化公开招标。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就其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ZMZ2018-ND-G009-1
(二)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元)
1
洒水车(3吨)
1.底盘名称:载货汽车底盘
2.排放标准: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
3.燃油种类:柴油
4.轴距(mm):3300
5.发动机功率(kw):≧85
6.总质量(kg):≧7350
7.额定质量(kg):≧4285
8.整备质量(kg):≤2980
9.整车长度(mm):≤6150等
台
1
360000.00
2
压缩式垃圾车(3吨)
1.底盘名称:载货汽车底盘
2.排放标准: 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
3.燃料种类:柴油
4.发动机功率(Kw)≥96
5.总质量(Kg):≥7300
6.额定载质量(Kg):2080
7.整备质量(Kg):5090
8.整车长度尺寸(mm):6750
9.整车宽度尺寸(mm):≤1950 等
台
2
410000.00
3
自卸式垃圾车(自卸汽车)
1.底盘名称:载货汽车底盘双排驾驶室
2.排放标准: 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
3.燃料种类:柴油
4.发动机功率(Kw)≥85
5.总质量(Kg):≥4495
6.额定载质量(Kg):≥1450
7.整备质量(Kg):≥2720
8.整车尺寸:
长度尺寸(mm):≤5995
宽度尺寸(mm):≥2030
高度尺寸(mm)≥2200等
台
1
150000.00
4
装载机
1.额定载荷(kg)≥1600
2.斗容量(m3)≥0.75
3.整机工作质量(kg)≥4850
4.卸载高度(地面至主刀板)(mm)≥3000
5.卸载距离(前轮至主刀板)(mm)≥950
6.轴距(mm)≥2250
7.轮距(mm)≥1500
8.最大提升时的铰轴高度(mm)≥3600等
台
1
160000.00
5
100L塑料垃圾桶
1. 尺寸:≤558*465*803mm
2. 单桶重量(不含盖、轮子、轴等其他部件):≥4.7kg。总重量≥9.0kg
3. 垃圾桶前挂车处采用双层网格结构,挂车口宽度≥55mm,高度≥48mm。等
个
300
190.00
预算总金额(元)
1547000.00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投标。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05月09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8年05月15日前(工作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05月30日15:3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广场北路附近),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帐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在2018年05月29日17点(北京时间)之前到达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投标无效。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十三)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四)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都县凌云大道凤凰城二期16栋5号楼(世纪名园梅江源食府正对面)
联系人和电话:廖昀0797-6827296
邮?箱:gzmzzb@163.com
采购单位: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商贸城
联系人:吴先生 0797-6827111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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