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路灯采购项目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路灯采购项目 2018年05月25日
一、招标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0635-8510194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黄河路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5606350725 邮箱:sdtyzb2017@163.com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路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KFQGK2018-HW-023 系统内编号:LCZFCG-2018-796 -01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 货物服务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一 海河路、嫩江路、黄山路、清河路、武夷山路LED路灯179基(含灯杆、灯具、光源、驱动、灯内线等所有元器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生产灯杆等相应经营范围; 3、所投路灯灯杆必须具有省部级(含)及以上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4、所配套的LED灯具须具有省部级(含)及以上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55
采购需求(见附件1)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5月26日9时00分至2018年06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 投标人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类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40元)。 注:投标企业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六、公告期限:2018年05月26日9时00分至2018年06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20日8时30分至2018年6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5606350725 十、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三、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3、招标文件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投标人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任意一标段支付费用成功后,各标段招标文件均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人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 4、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开标后不能再更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处理。
发 布 人: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