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鸡飞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鸡飞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05月29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鸡飞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采购单位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保山市公告时间2018年05月29日 09: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5月29日 08:00 至 2018年06月04日 17:00招标文件售价¥8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保山市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1日 09:00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金额¥129.96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3987544324采购单位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昌宁县鸡飞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13577563389
【招标编号:保招代[2018]121号】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鸡飞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二、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1. 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4. 财务状况报告;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投标方所提供的应标内容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技术是先进的、设备是可靠的、质量是优质的,且符合中国的电力标准和安全防护标准。 (四)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报名地点 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持纸质报名资料至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现场报名,逾期恕不受理。 六、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17时00分 七、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费:800.00元, 售后不退。 报名成功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0(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鸡飞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 户 行:保山昌宁长江村镇银行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开户账号:21040033571001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13577536835 联系人:李女士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1日9时00分 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8年6月21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87544324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邮编:678000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 联系人:李先生、范先生 电话: 13577563389、13987595767 电子邮件:cndszb@163.com 十二、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 0875-7130708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875--7120928
附表: 鸡飞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购 单位 数量 1 灯杆 高6米,壁厚3.0mm,上下口径为60㎜、150㎜,热镀锌防腐处理 组 207 2 灯杆 高8米,壁厚3.0㎜,上下口径为60㎜、170㎜,热镀锌防腐处理 组 144 3 LED灯具 功率40W,电压12V,平均寿命≥10万小时,光衰≤3%,性能稳定 套 207 4 LED灯具 功率60W,电压12V,平均寿命≥10万小时,光衰≤3%,性能稳定 套 144 5 电池板 高效单晶硅电池板,光电转化效率≥18%,50W*2块,寿命≥10年 组 207 6 电池板 高效单晶硅电池板,光电转化效率≥18%,60W*2块,寿命≥10年 组 144 7 蓄电池 锂电池,功率300WH,寿命≥5年 只 207 8 蓄电池 锂电池,功率420WH,寿命≥5年 只 144 9 控制器 24V/10A,具有光控和时控开关功能;具有防反接、反充、过充、过放、短路、防雷、温度补偿等保护功能,使用寿命≥8年。 只 351 10 基础底座 配备相应支架及电线,混泥土基础规格为60㎝*60㎝*60㎝ 组 351 采购预算:12996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和试运行。 交货地地:昌宁县鸡飞镇 招标需求
1.太阳能路灯灯具投射角(按x轴120度计算)地面范围内,主次干道地面平均水平照度大于8Lx(勒克斯)。 2.光源光衰1年之内不高于3%。 3.太阳能系统保证储能供电时间不低于5个连续阴雨天。 4.灯杆强度:整体抗风压值不小于35kg/m。 5.灯具要有一定的抗破坏能力;灯罩采用透明度好的材料;灯具要具有良好的反光效果,防水防尘等级达到IP65。 6.路灯部件要安装牢固,并具备一定的防盗能力。 7.太阳能照明灯系统质量保证年限及关键部件使用寿命 (1)质量保证期。蓄电池提供3年质量保证,其余部件提供2年以上质量保证。 (2)关键部件寿命。 太阳能电池组件寿命:15年以上 灯杆、电池板支架及灯具(除光源以外)寿命:lO年以上。 蓄电池寿命:不低于5年。 控制器寿命:8年 照明光源寿命:大于10万小时 8.所有设备器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应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提供)。 9.基础及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
其他要求:
一、所有报价均含税。 二、工作时间要求:每天照明时间不低于10小时,连续阴雨天5天能正常使用。 三、安装调试:设备到货后,中标人按买方通知时间按时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买卖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直到太阳能等能够正常运行。 四、培训:中标人负责对采购方指定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等。 五、验收:鸡飞镇人民政府将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的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六、售后服务: 1.应对该项目设有专业维修人员和充足的备件库。 2.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3.定期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支持。 4.如有问题,必须在12小时内提供响应,48小时内负责解决问题。如果在4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必须提供同等型号的替换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