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鲅鱼圈区美丽乡村亮化建设太阳能LED路灯及安装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18年鲅鱼圈区美丽乡村亮化建设太阳能LED路灯及安装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2018年鲅鱼圈区美丽乡村亮化建设太阳能LED路灯及安装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政府的委托,经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为2018年鲅鱼圈区美丽乡村亮化建设太阳能LED路灯及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YQ-2018A013)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美丽乡村亮化建设太阳能LED路灯及安装 二、采购需求及参数(详见询价采购书要求)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4、合格供应商还需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4.1具有生产太阳能路灯的生产企业(以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4.4投标企业须有营口地区售后服务维修机构;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4日16:00时止(每日09:00—11:00、13:30—16:00止)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章);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处理本次政府采购事宜的委托代理人); ④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截图(要求公司名称后有“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字样,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字样)原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报名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05室(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四)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名现场拷取(自带U盘)或通过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下载。
五、公告期限: 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4日节假日除外。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6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06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417—6196911 采购单位: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政府 联系人:李兆军 电话:13940700366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 5 月30日
4.2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原件); 4.3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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