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澄江门遗址公园景观工程的城墙砖采购
招标公告
(编号:3212831703210201-BK-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澄江门遗址公园景观工程已由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泰兴市委办公室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2017年城建交通工程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现委托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墙砖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澄江门遗址公园
(2)投标最高限价:90万元(单价20元/块)
(3)交货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0日历天内,最终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及其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
(5)付款方式: 以招标人实际采购数量和中标单价为结算依据,货到现场、堆放整齐且验收合格付至批货价款的50%;做旧完成并符合要求后付30%;余款除留3%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质保期1年)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3.1招标内容: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材质 | 颜色 | 抗压强度 | 重度 | 表面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古建城墙砖 | 340*170*70mm | 粘土 | 青灰色 | MU10 | 不低于20KN/m3 | 现场做旧或者厂内做旧处理,达到与现场老城墙砖效果 | 块 | 暂定45000 | 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3.2招标范围:上述货物的采购、运输、堆放、做旧。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古建建材(或仿古建材)生产或销售。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2)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4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事务负责人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泰兴市星火路356号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单项授权投标事务负责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本工程评标办法见附件二。
7.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2018年6月29日起,2018年7月5日止。
8.招标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9.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事务负责人递交;
(2)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国庆东路30号地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邮编:225400邮编:225400
联 系 人:钱丽华联系人:马梦微
电话:18761036600电话:15961038410
2018年6月28日
资格审查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随资格申请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原件;
(4)由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