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乐田小镇牡丹芍药园景观工程牡丹芍药货物招标(二次) 江苏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乐田小镇牡丹芍药园景观工程牡丹芍药货物招标(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乐田小镇牡丹芍药园景观工程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20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淮安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江苏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出资,招标人为山东华圣瑞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牡丹芍药(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江苏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乐田小镇牡丹芍药园景观工程牡丹芍药(暂估价),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中的“1、货物清单” 2.2交货地点:淮阴区码头镇江苏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乐田小镇牡丹芍药园景观工程工地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牡丹芍药品种、规格、数量等参数符合货物清单描述,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76.98万元 2.8付款方式:苗木按合同约定供应结束已满两年,且牡丹芍药品种及各种指标经招标人确认符合合同约定后30日付合同价的50%(无息);苗木供应合同履行完毕满三年后30日内付清余款(无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定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程序如下: 1) 初步评审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初步评审标准详见下表:
2.1 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即可
投标人签署的承诺书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格式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批量和单个查询,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中的“1.货物清单”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
合格(牡丹芍药品种、规格、数量等参数符合货物清单描述,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柒万元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到指定账户
投标货物清单
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中的“1.货物清单”要求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详细评审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评委将对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采取对评审因素按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详细评审标准详见下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80分 技术响应:5分 商务响应:9分 售后服务:6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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