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92005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河北 |
工程名称: |
河北张家口市清水河滨河公园管理处清河两岸景观设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河北张家口市清水河滨河公园管理处清河两岸景观设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8-07-07 摘要:本公告受张家口市清水河滨河公园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0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张家口清河两岸景观设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张家口,所属行业分类:公园,采购业主:张家口市清水河滨河公园管理处,招标编号:HBZX-ZJK-2018-08,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厅,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ZX-ZJK-2018-0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市清水河滨河公园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4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先生 0313-590857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67号嘉和广场C座1513-151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0313-7121166 采购预算金额:1680000.00 采购用途 :不锈钢景观设施#detail##_##_#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2018年1月以来任意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2018年1月以来任意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7)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1月以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告知函原件; 9)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截图。 注:供应商还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7-0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7-13 时刻说明: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31 09:30 开标时间:2018-07-31 09:30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厅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并通过验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3-7121166 受理质疑电话:0013-8520253 备注: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登记资格后购买招标文件。(以下1-5项证件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告知函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须提供)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 |
报名期限: | 2018-7-9至 2018-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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