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2017年粮食高产创建平台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有机肥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昌乐县2017年粮食高产创建平台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有机肥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7月20日
一、采购人:昌乐县农业局 地 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一号楼 联系方式:0536-622143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丘市兴安路北段东侧蓝星国际商务大厦十四楼 联系方式:0536-4335597 二、采购项目名称:昌乐县2017年粮食高产创建平台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有机肥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CLZC[2018]79号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采购内容 单位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1 有机肥,符合NY525-2012标准,有机质≥45%,≤40KG/袋,颗粒。 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为生产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原件、肥料登记证原件;投标人为经营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肥料登记证的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0.08
三、采购需求(前期已单独公开)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7月23日9时00分至2018年8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及方式: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诚信入库并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采购文件。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程序: (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昌乐县”。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4)生成保证金子账号:供应商从“企业会员系统”登陆,在“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中,找到要投标的项目,填写投标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然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投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均需“生成子账号”),也可用手机扫描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左侧二维码,下载“交易通”APP,使用手机填写投标信息后“生成子账号”。保证金子账号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生成后请务必牢记,所投每个标段子账号均需单独生成,请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泄露)。 (5)保证金缴纳(退款)情况查询:开标前,供应商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登陆交易系统在“采购业务”?“保证金缴纳退回查询”中,点击相应标段的“查询”按钮,可查看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缴纳(退款)成功。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4.售价:0元。 五、公告期限: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15日14时00分至2018年8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昌乐县洪阳街1069号(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县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昌乐县洪阳街1069号(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县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丽 联系方式:0536-4335597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其他: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潍坊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供应商资格评审阶段,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潍坊市信用办推送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在规定的时限内禁止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与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发 布 人:山东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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