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环卫处12吨渣土自卸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崇川区环卫处12吨渣土自卸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崇川区环卫处12吨渣土自卸车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崇川区环卫处12吨渣土自卸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CCG201831(ZB06)-2
三、项目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8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所需车辆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销售所需车辆的经销商。
3、必须提供所投车辆的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
4、所投车辆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所投车辆必须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
6、所投车辆必须具有国Ⅴ及以上排放型式核准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等材料的原件,供资格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信息栏(www.ccgp-jiangsu.gov.cn/pub/jszfcg/)、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部门区(县)采购公告栏(http://zfcg-bak.nantong.gov.cn/)、中国崇川网招标公告栏(www.chongchuan.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4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6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方可递交经密封包装的书面纸质投标文件。
3、不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9时整;
2、开标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4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9时整。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4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含信用记录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一、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5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二、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三、投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季先生
电话:0513-68258630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联系人:姜贲
联系电话:15962977237
传真:0513-85798600
邮箱:nttczj@163.com
十四、公开招标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中国崇川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18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