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福山路灯有限公司聚福路(永安街-县府街)、崇文街(聚福路-奇泉路)路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福山路灯有限公司聚福路(永安街-县府街)、崇文街(聚福路-奇泉路)路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9月17日
一、招标人:烟台市福山路灯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清阳工业园 联系方式:0535-2137868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7号楼507 联系方式:0535-6713323 二、招标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福山路灯有限公司聚福路(永安街-县府街)、崇文街(聚福路-奇泉路)路灯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611201802000085 招标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万元) 1 聚福路(永安街-县府街)、崇文街(聚福路-奇泉路)电缆采购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 2、所投电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为相应产品任一规格即可);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9528 2 聚福路(永安街-县府街)、崇文街(聚福路-奇泉路)路灯灯具和灯杆采购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200W路灯灯具(其中一款即可)通过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0.22 三、招标需求:(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7号楼507)。 方式:购买或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5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9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福山区政府采购大厅会议室(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福山区政府采购大厅会议室(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 八、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姜少燕 联系方式:0535-2137868 招标代理:于雯洁 联系方式:0535-6713323 九、招标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8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