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8-SH410C-7辆环卫车辆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8-SH410C-7辆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GW2018-SH410C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思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592-2230888
采购项目名称: 7辆环卫车辆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一:3吨洒水车,2辆。合同包二:1.25吨轻型货车,5辆。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合同包一:人民币56万元; 合同包二:人民币90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以上两款中要求的文件时间节点均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公物采购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费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合同包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2日9:30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叶小姐、黄先生,0592-2279328、2279331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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