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清洁车辆场2019年环卫作业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清洁车辆场2019年环卫作业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10月09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清洁车辆场2019年环卫作业车租赁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清洁车辆场行政区域朝阳区公告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7:2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6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 14:30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开标室预算金额¥248.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牛栋、张妃、邹家恒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27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清洁车辆场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1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建明 010-85576765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牛栋、张妃、邹家恒 010-68405027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清洁车辆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清洁车辆场2019年环卫作业车租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清洁车辆场2019年环卫作业车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0773-1841GNOAFWGK26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栋、张妃、邹家恒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清洁车辆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13号 联系方式:胡建明 010-855767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牛栋、张妃、邹家恒 010-6840502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招标共1包: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重型自卸货车 13 201.5 自卸货车 3 46.5
(1)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内容及用途:环卫作业车辆租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9)要求投标人具有其他特殊的资质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有效的廉洁准入证明(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其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注:若所在地检察机关不开具,则投标人应当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情况并下载(提供网页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对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小微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具体扣除价格百分比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