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市管理局园林处农药采购(第一批)需求公示 2019年城市管理局园林处农药采购(第一批)需求公示2019年城市管理局园林处农药采购(第一批) 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城市管理局园林处农药采购(第一批)(KLZCTP2018-104#) 编制时间:2018年10月17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19年城市管理局园林处农药采购(第一批),项目地点位于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8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具体参数。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具体参数。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局。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具体参数。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售后服务:按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10月22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hcby0546@126.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0546-2883933 2.政府采购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广兴路与华丰路路口南100米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546-2529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