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自卸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自卸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10月29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自卸车设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行政区域双阳区公告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0:3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0月29日 08:00 至 2018年11月02日 15:30招标文件售价¥10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 13:30开标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预算金额¥55.2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井双项目联系电话0431-84211818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井双0431-84211818代理机构名称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贺志刚18004449969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自卸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自卸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CDG2018Z064-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井双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2118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郭井双0431-84211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刚18004449969 代理机构地址: 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自卸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64-CG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自卸车设备采购项目已由财政部门批准本级预算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内容:采购自卸翻斗车6台(功率≧60KW,后桥≧1046,轮胎≧650R16,轴距≧2600,货箱尺寸≧2810*1600*650,总质量≧4495KG,方向助力、ABS刹车,金属漆、钢丝胎)。(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约55.2万元。 2.2招标范围:上述项目设备的购置、运输、验收、维修服务和正常运行所需配件等。 2.3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日内。 2.5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地点进行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需求产品的生产厂商;若为经销商应具有采购产品的设备生产厂商的合法有效授权经销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车辆必需为国家规定的环保目录内产品,具有3C认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02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3C认证、国家环保认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信用代码:12220112423990616N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 系 人:郭井双 电 话:0431-8421181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 系 人:贺志刚 电 话:18004449969
2018年10月2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9日 08:00 至 2018年11月02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3C认证、国家环保认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