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询价采购]咸宁市咸安区2018年农业肥料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咸宁市咸安区2018年农业肥料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发布日期:2018-11-13
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局委托,根据政府采购办审批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竟争。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2018年农业肥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文件编号:XAZC-XJCG2017HW19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内容:复合肥约315吨、尿素60吨、有机肥125吨及其运输、售后等。
〈二〉、采购项目预算:85万元。其中(复合肥1750元/吨、尿素2500元/公斤、有机肥1200元/公斤)
三、供应商的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 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二)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有效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2017年财务报表。
(三) 报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2017年至今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的证明。
(四) 报价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五)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 报价人必须具有有效肥料登记证(含临时登记证)
2、 报价产品必须具有规定有效期内由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其投标产品无不良生产、销售和施用记录;
3、 售后服务:运输、配送、技术宣传培训等服务方案及产品质保方案、承诺及证明.
4、 投标肥料资料送达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报价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接受本项目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害关系的报价人。
2、 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 如果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选择合格且中报价最低报价人;
四、询价文件获取
〈一〉、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6日17时30分止工作时间。
〈二〉、获取文件方式:
1、 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QQ电子邮件:274022453@QQ.com
2、 资料: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表(表附后);
五、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价文件的递交: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9时30分,
〈二〉、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咸宁市咸安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六、相关联系方式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0715-8332312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0715-8321306;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局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71565524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包号〉(如未分包不填): 采购编号:
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拟供主要货物品牌(如有要求):
磋商响应人资格证明初审资料:
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授权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