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L垃圾桶采购(二次)(18A1061)采购公告 240L垃圾桶采购(二次)(18A1061)采购公告 2018年11月13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40L垃圾桶采购(二次)品目货物 采购单位璧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行政区域璧山县公告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5:56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0:00 至 2018年11月19日 14:00报名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9日 14:00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建春项目联系电话02341422397采购单位璧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新生街3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341422397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璧山区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无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52818408
240L垃圾桶采购(二次)(18A1061)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3日 一、项目号:18A1061 二、项目名称:240L垃圾桶采购(二次)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30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序号 商品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总价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240L垃圾桶采购(第二次) 1000 个 300 300000
二、设备(需求)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颜色:深咖啡色 容积:240L(与后装式压缩垃圾车配套) 1、外形尺寸(长*宽*高):≥730㎜×575㎜×1070㎜含轮胎在内 *2、材质要求:全新高密度聚乙烯 3、材质厚度:桶盖厚≥4.0mm、桶底厚≥5.5mm、桶壁厚≥5.5mm 4、整体重量:≥18kg,桶身≥12kg,盖子≥2kg,轮胎(含轮轴)≥4kg *5、抗老化性能:产品经过3000h抗老化测试,变化率不大于1 6、桶体及桶盖连接要求采用长销子,高强度、坚固耐用、安装简单并直接与桶盖3条耳朵相连接,增加稳定性。桶身与把手连接设纵向加强筋8条,把手位置具有防滑设计。 7、轮轴为插入防盗式结构,轴采用实心不锈钢材料,桶身用于安装轮轴的连接加强筋数量4条以上。 8、桶底部用蜂窝状加强筋设计,减少垃圾对桶底部的冲击力;桶底与地面间距约两公分,使垃圾桶放置更平稳,配有14颗以上钢制耐磨钉,且桶底部设有一次性成形长条状防滑块,保证底部不易磨损。 9、垃圾桶正面彩印璧山环卫LOGO及投诉电话(见附件)。 10、验收时采购单位将随机抽取1%的产品,从8米(三楼)高处跌落进行抗摔试验,在跌落抗摔实验中有5个抽取产品发生破裂或严重变型,采购单位将拒绝验收所交付产品;随机抽取10个产品平放,由一名体重≥75kg成年人踩上去进行抗压实验,在抗压实验中有1个产品发生破裂或严重变形,采购单位将拒绝验收所交付产品。
具体详见文件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1月13日 至 2018年11月19日 14: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19日 14: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11月19日 14: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19日 14:30 询价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璧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经办人:陈建春 采购人电话:0234142239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新生街36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13752818408 代理机构地址: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