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大王庙镇孤太阳能路灯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绥中县大王庙镇孤太阳能路灯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葫芦岛市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绥中县大王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绥中县大王庙镇孤太阳能路灯采购(编号:HLDJCZTB-2018069)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预算:240,000.00元。计划采购太阳能路灯80盏,预算单价为3000元/盏,以下为一套路灯的参数:
序号
配置名称
技术参数
计量 单位
1
太阳能电路板组件
1、规格型号:太阳能电池组件功率≥120Wp。 2、技术要求: ①采用高效率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片效率达17%以上;采用高强度,高透光率的低铁、绒面钢化玻璃,增加阳光辐射量,透光率90%以上。 ②由抗老化的EVA树脂,耐候性优良的TPT复合膜层压而成。 ③使用寿命25年以上;衰减率:25年<20%。 ④阳极氧化铝边框,机械强度高,具有抗风,防雹防腐等性能。 ⑤输出采用密封防水,高可靠性多动能接线盒,可适应各种复杂恶劣气候条件下使用。 ⑥接线盒内应安装两只以上防止热斑效应的旁路二极管。 ⑦连接端采用极易操作的专用公母插头,使用安全,方便,可靠。 ⑧太阳能光伏连接器采用镀银接头。 ⑨产品通过国家太阳能权威部门认证并取得相应检验报告。 ⑩质保期3年。
套
2
灯具及LED光源
1、规格型号:LED路灯光源功率≥30w;灯具外壳采用铝型材或高压压铸铝外壳。 2、技术要求: 〈灯具〉: ①LED路灯灯具安装仰角采用可调式或固定式;保证灯具与灯杆安装后协调美观。 ②灯具整灯光效≥90(1m/W)。 ③灯具适应环境温度:-35℃至+55℃;正常工作时外表温升≤30℃,结温≤85℃。 ④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防护性能采用硅橡胶密封圈。 ⑤LED路灯功率因数>0.9,灯具驱动功率小于10%。 〈2〉LED光源: ①采用高光效光源芯片。 ②LED驱动电流350mA。 ③发光效率≥1201m/W。 ④LED寿命>5000h(光衰30%,85℃结温)。 ⑤LED灯具10000小时,光衰<3%。 ⑥色温5500-6500K,Ra>70。 ⑦质保期3年。
套
3
太阳能路灯专用耐低温锂电储控系统(锂电池)
1、规格型号:太阳能路灯专用低温锂电储控系统(锂电池容量≥450Wh)。 2、技术要求: 〈1〉锂电池 ①使用温度范围满足-35℃至+55℃。 ②具有防水、防潮、防腐、低温、隔热等功能。 ③产品出厂时采用标准接头,具有反接和防错接等功能,防护等级IP67。 ④锂离子电池必须通过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检测报告,同时还必须符合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的国家标准,并取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认证证书。 〈1〉智能控制管理系统 ①工作电压:DC12V、DC15V或DC24V。 ②采用单片机实现对锂电池的保护。基本功能必须具备过充保护、过放保护、光控、时控、防反接、充电涓流保护、欠压保护、过压保护、短路保护、防水保护等。 ③采用双保护系统,确保锂电池使用安全,防止易燃易爆。 ④具备单节独立电压检测与保护功能。 ⑤短路保护电流40A,反应时间0.8S。 ⑥过流保护电流20A,反应时间<2S。 ⑦控制方式:智能光控+时控,全天候工作无人值守。 ⑧每晚通宵亮灯,确保连续工作7个阴雨天以上。 ⑨质保期3年。
套
4
灯杆
1、规格型号:灯杆高度7米,灯杆材质为Q235碳钢。 2、技术要求: ①灯杆采用圆锥单弯臂灯杆,上口径70㎜,下口径160㎜。 ②灯杆采用热漫镀锌内处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喷塑表面应光滑美观。 ③灯杆壁厚4㎜,灯杆底盘280×280×14㎜,基础钢筋笼M18×200×700㎜。 ④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 ⑤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对焊接质量、尺寸偏差和表面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⑥产品保证灯杆满足当地风压要求,保证灯杆正常使用。 ⑦产品寿命15年以上。
套
5
基础
混凝土标号C25。
个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次采购供应商须为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5、合格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BBB级以上(含BBB级)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可查);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灯头、光板及蓄电池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huludao.gov.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429--3119511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供应商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每天9:00-15: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葫芦岛市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报名需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五、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的供应商在2018年11月26日09:30时至10:00时携带以下证件到葫芦岛市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证书原件; 5、灯头、光板及蓄电池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 6、有效期内的BBB级以上(含BBB级)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原件;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再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企业信用报告仅需复印信用报告概述)装订成册。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8年12月04日09:3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 七、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缴纳投标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下午3:00,(北京时间)。缴纳保证金时请注明本项目名称及编号。 保证金金额:4,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绥中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21050110320700000011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基本账户。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中县大王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0429-6800003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中县西山街西水小区2-2号门市 联系人:齐勇 联系电话:0429-6782555 18340503888 传真:0429-6782555 邮箱:jctb8888@163.com
葫芦岛市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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