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华镇环卫所电动环卫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宝华镇环卫所电动环卫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宝华镇环卫所电动环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CFS-(2018)竞字第0059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A.供应商须具有环卫专业车辆制造、改装能力的制造商或具有经销能力的经销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谈判文件的登记领取(没有登记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2018年 11 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江苏万通拍卖有限公司(句容市宁杭北路锦绣句容1幢10楼)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15952888491
2、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携带备查);
(3)供应商须具有环卫专业车辆制造、改装能力的制造商或具有经销能力的经销商(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概不负责。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三、采购人、采购方式、采购预算及中标人数量:
(1)采购人:宝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超 联系电话:13775529590
(2)本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采购预算金额:339000元;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1名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谈判为宝华镇环卫所电动环卫车采购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6500元(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的谈判保证金至江苏万通拍卖有限公司,谈判保证金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万通拍卖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谈判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江苏万通拍卖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32940104006666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东方支行
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508(华阳北路与石狮路交汇处)
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2 月11 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至14:30(截止时间)。
八、谈判时间:2018年12 月 11 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九、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或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
十、本项目公示时限为3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万通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