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91328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江西宜春[宜春市本级]电动巡逻车、自卸式电动三轮车项目询价公告 |
工程简介: |
江西[宜春市本级]宜春市园林局电动巡逻车、自卸式电动三轮车项目询价采购 2019-04-20 摘要:本公告受宜春市园林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宜春[宜春市本级]电动巡逻车、自卸式电动三轮车项目询价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宜春,所属行业分类:园林,招标代理: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宜春市园林局,招标编号:安和-YC2019-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园林局的委托,就电动巡逻车、自卸式电动三轮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安和-YC2019-002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预算:92000元) 8座电动巡逻车 1辆 自卸式电动三轮车 2辆; 注: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竞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③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④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⑤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近半年以来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半年以来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近半年以来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标书获取及保证金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提供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联系信息)发送到邮箱(310567202@qq.com)进行报名登记,本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2)投标保证金:18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收款人: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559 67(转帐单须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7.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园林局 联系人:辛女士 联系电话:0795-3665891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山公园南大门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芳梅 联系电话:13767531368 联系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10栋32号 9.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0.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竞标人密切关注。 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
报名期限: | 2019/4/22至 2019/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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