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92385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蓝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局水果市场、祠堂圩压缩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工程简介: |
蓝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蓝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局水果市场、祠堂圩压缩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蓝财采计2019【13】号,委托代理编号:HNYHYZ-2019040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局水果市场、祠堂圩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蓝财采计2019【13】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中标人须将所有产品安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3.测试验收 3.1 按政府采购相关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验收。 3.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4小时达到现场维修。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免费将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所有产品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周内无息付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由于设备站房已建完工,为了符合设备现场安装条件,投标人需到业主方开具现场勘探证明。 (3)本次采购设备为压头后侧翻式压缩设备,报名现场需带齐设备彩页及设备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景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颐园小区3栋3单元306)。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蓝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景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 系 人:唐小姐 电 话:13787462276 电 话:18174666430 地 址: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舜峰路2号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翰林山庄27、28号门面(潇湘公园东门)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报名期限: | 2019/4/23至 2019/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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