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城区环卫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清河县城区环卫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19年04月30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清河县城区环卫设备购置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区域清河县公告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5:3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4月30日 14:22 至 2019年05月09日 14:22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开下载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3日 09:30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预算金额¥110.6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瑞杰项目联系电话0319-2058998采购单位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单位地址清河县长江大街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9-8299878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058998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3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清河县城区环卫设备购置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45060020036 项目联系人:田瑞杰 项目联系电话:0319-2058998 采购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长江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299878 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058998 预算金额:110.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5月2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4-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5-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生产或具有经营本采购项目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