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静安区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2019年静安区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2019年05月07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静安区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部)行政区域静安区公告时间2019年05月07日 14:5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5月07日 16:00 至 2019年05月14日 16:30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8日 10:30开标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2668号(联合大厦)四楼裙楼432室。投标供应商必须于开标日10:30-11:00来现场开标预算金额¥807.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静敏项目联系电话17717236626采购单位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部)采购单位地址大统路48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01915782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静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北路2668号联合大厦四楼裙楼43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1-63080355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静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9年静安区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3.2投标人必须是直接生产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6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8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静安区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505-016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9-03811000,05-19-03813000,05-19-03822000,05-19-03826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有四个包件: 包件一:3T自卸式垃圾车 数量2辆 预算金额:550000元;包件二:3T后装式压缩车 数量11辆 预算金额:3630000元;包件三:1T级桶装垃圾运输车 数量4辆 预算金额:600000元;包件四:8T自卸式垃圾车 数量7辆 预算金额:3290000元;包件说明:本项目共有四个包件,各投标单位可根据相关情况选择任意包件进行投标。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定后30天内交货 7、采购预算金额:8070000.00元(国库资金:807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5-0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1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2.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7.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07 16:00:00至2019-05-14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及上传资料成功的投标单位须委派授权代表人携带相关资料(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静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确认。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逾期不予办理。1)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600元,售后不退。2)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05月07日至2019年05月14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3)现场确认地址:中山北路2668号联合大厦四楼裙楼432室4)逾期或不按上述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网上报名同样无效。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5-28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5-28 10: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2668号(联合大厦)四楼裙楼432室。投标供应商必须于开标日10:30-11:00来现场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携带网上投标签收回执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场签到。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包件号,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投标单位需携带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 CA 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静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统路480号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668号(联合大厦)四楼裙楼432室 邮编:200070 邮编:200063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人:静敏 电话:021-63172681 电话:17717236626 传真:021-63172681 传真:021-63080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