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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3010825
招标类型: 资材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常州市]2019年度景观照明LED投光灯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常州市]2019年度景观照明LED投光灯

[常州市]2019年度景观照明LED投光灯2019年度景观照明LED投光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2019-2020年度照明工程通用材料年度采购的请示已由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常州【201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9年度景观照明LED投光灯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2019年度景观照明LED投光灯。

2.2交货地点: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河海西路仓库

2.3供货期:一年

2.3交货期:接到招标人订单通知后20天内供货结束

2.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序号


名称


暂估数量


单位


备注



1


1W方形LED投光灯


100





必须为同一品牌



2


1W圆形LED投光灯


100






3


3W方形LED投光灯


100






4


3W圆形LED投光灯


100






5


3W圆形LED投光灯(插地灯)


100






6


8W方形LED投光灯


100






7


8W圆形LED投光灯


100






8


20W圆形LED投光灯


50






9


30W圆形LED投光灯


50






10


10W圆形LED投光灯(插地灯)


200






11


20W圆形LED投光灯(插地灯)


200






12


30W圆形LED投光灯(插地灯)


200






13


70W方形LED投光灯


100






14


100W 方形LED投光灯


50






15


1.8W 圆形LED投光灯(扶手灯)


200









16


3W 三角形LED台阶踢脚灯


100









17


9W 半圆形LED投光灯(窗台灯)


20









18


仿生藤


600









19


仿生灯具掩体(鸟巢)


100







注:本项目为年度单价采购,预算价约为100万元,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材料、市场行情变动等影响因素,一经招标确认,后续固定综合单价不做改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

3.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4 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3.1.5所投灯具产品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生产企业;

3.1.6经销商: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企业必须具有所投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C、所代理灯具的制造商须符合上述对制造商的要求;

3.1.7提供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2016年1月1日以后的8W圆形LED投光灯和30W圆形LED投光灯的安规检测报告和光学检测报告,其中安规检测报告必须合格(开标时须携带原件核查);

3.1.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1.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投标人应符合的其他要求:

3.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二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3.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3.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相应连接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每标段300元费用,售后不退。

5.3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

5.4未进行网上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整(20000元)。

7.投标文件及样品灯具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期(投标截止期,下同)为2019年6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文化广场(1-1号楼)406室)。

7.2未上传或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递交10W圆形LED投光灯一套,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3日09点30分,递交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座)406室,递交时不得具有任何显示投标人名称的商标、品牌或其他显示该投标人名称的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商务广场2#1801—1803



邮编:213022


邮编:213022



联系人:查咏旭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19-85119561


电话:0519-89891151



传真:0519-85119561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 要求办理。联系方式:王工 13506114001

投标人可在本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工程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2019年5月13日



友情提醒: ①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 要求办理。 ②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519-85588120 ③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④潜在投标人可从本资格预审公告的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所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资格预审申请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⑤信息公布、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 www.czgcjy.com




附件一:

投  标  保  证  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2050162863609666666000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4.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必须扫描上传至5.0企业诚信库,同时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对通过)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受现金交纳)。

5.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途栏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订单号,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 http://www.czgcjy.com)首页“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联系电话:0519-85588212)

7.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号通知要求执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19-85588212








附件二: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6)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生产企业;

(7)经销商: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企业必须具有所投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C、所代理灯具的制造商须符合上述对制造商的要求。

(8)提供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2016年1月1日以后的8W圆形LED投光灯和30W圆形LED投光灯的电气安全检测报告和光学检测报告(开标时须携带原件核查)。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投标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开标时需审查的相关材料

1.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上述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不能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在规定时间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人的以下材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供应商”(注意部分事项需要办理审核并需通过审核,咨询电话:0519-85588120)。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交费凭证(养老保险缴纳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均可)。

注: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包括:①社保手册;②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③从社保机构打印的交费凭证(其中之一均可)。

六、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企业加密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如需远程解密,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四)。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含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1、本项目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2、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3、本工程评分办法以公告附件评标细则为准。

4、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附件三:

评标细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商务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一、商务分(5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为95%-100%。

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50分,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5分;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该基准价格的,每低出1%扣0.3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二、技术响应:(30分)

(依据提供的10W圆形LED投光灯样品、所投产品8W圆形LED投光灯和30W圆形LED投光灯的光学检测报告进行评审)

1. 8W圆形LED投光灯灯具照明质量水平:(14分)

1.1色温3000K±200K,在此基础上按其性能指数减去3000K所得数值的绝对值由低到高排序(数值相同的按同等名次排)取前五名,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5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得1.5分,第五名得1分,其他不得分。

1.2灯具色容差≦5SDCM,在此基础上按性能指数的数值由低到高排序(数值相同的按同等名次排)取前五名,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得1分,第五名得0.5分,其他不得分。

1.3光效≥70lm/W,在此基础上按性能指数由高到低排序(数值相同的按同等名次排)取前五名,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得1.5分,第五名得1分,其他不得分。

1.4光束角(10%最大光强夹角)为30度:在此基础上按越接近30度进行排名,取前五名,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5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得1.5分,第五名得1分,其他不得分。

2. 30W圆形LED投光灯灯具照明质量水平:(14分)

2.1色温3000K±200K,在此基础上按其性能指数减去3000K所得数值的绝对值由低到高排序(数值相同的按同等名次排)取前五名,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5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得1.5分,第五名得1分,其他不得分。

2.2灯具色容差≦5SDCM,在此基础上按性能指数的数值由低到高排序(数值相同的按同等名次排)取前五名,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得1.5分,第五名得1分,其他不得分。

2.3光效≥70lm/W,在此基础上按性能指数由高到低排序(数值相同的按同等名次排)取前五名,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得1.5分,第五名得1分,其他不得分。

2.4光束角(10%最大光强夹角)为30度:在此基础上按越接近30度进行排名,取前五名,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5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得1.5分,第五名得1分,其他不得分。

3.样品打分:(2分)

提供的样品灯具表面光滑平整无毛刺,工艺精细,且材质为压铸铝灯体,得2分,不满足要求则不得分。

三、商务响应:(5分)

投标人承诺接到招标人订单通知后在20天的基础上每减少一天加一分,最多加5分。

四、售后服务:(10分)

1.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质保内容、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2.承诺所投灯具在2年质保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多得2分。

五、投标人业绩评价:(5分)

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进行采购的LED投光灯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业绩50万元及以上有一项加1分,最多得5分。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三、评审程序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1)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2)清标;3)商务及技术部分评审;4)报价部分评审;5)汇总得分;6)定标

2.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出现投标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注:1.投标人所有原件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 系统)且开标时递交备查, 未入库材料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 所有抽签均在唱标后、资格审查完成、清标结束且技术标评审结束,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标后随机进行抽取确定,抽取方法如下:

①在所有有效投标单位中由招标人代表按投标单位签到顺序用人工方式随机抽取两个投标单位;

②由随机抽中的两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填写相关内容制作纸签,所有纸签制作完成后由这两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根据不同的抽签内容分批放入抽签箱内;

③由招标人代表根据不同的抽签内容分别随机抽取,并作好记录并由所有有效投标单位签字确认。




附件四:      

电子化招投标远程解密申请



               (招标人):



我单位             (单位名称)需同时参与下表所列的开标会,特申请在            (标段名称)项目开标会使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地区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报名期限: 2019-5-11201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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