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23221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护目灯采购 |
工程简介: |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护目灯采购,(政府采购编号:电HW_2019052000587、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19]0016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XYTC-郴-2019-037)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十五中学护目灯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电HW_2019052000587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19]0016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XYTC-郴-2019-037 3、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营业范围包含采购内容);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或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营业范围包含采购内容); 3.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或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2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从2019年5月22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 5 月 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4、获取谈判文件地点: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3室(女子医院旁) 5、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 6月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9年5月28日17:3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第十五中学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18973580230 地址:郴州市万华路3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3室 联系人:杨文雄、廖菲菲、 邮编:423000 电 话:0735-2862088 18973559896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
报名期限: | 2019/5/23至 2019/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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