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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3070032
招标类型: 资材招标
地 区: 青海
工程名称:

青海方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玛沁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设备购置的公开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青海方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玛沁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设备购置的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方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玛沁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设备购置的公开招标公告青海方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玛沁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设备购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玛沁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设备购置品目
采购单位玛沁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区域青海省公告时间2019年07月05日  16:2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招标文件售价¥50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青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84号3号楼四层1043室(百草堂西侧20米)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2日  09:00开标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预算金额¥652.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玛沁县城市管理局项目联系电话18609750072采购单位玛沁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09750072代理机构名称青海方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71-8807009

一、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方旭公招(货物)2019-029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环卫作业勾臂车6辆,摇臂车4辆,大型压缩车4辆,小型压缩车3辆,半封闭式垃圾车6辆,执法电动车8辆,共计环卫专用车辆31辆。16520000辆详见技术参数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7-08 至 2019-07-12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青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84号3号楼四层1043室(百草堂西侧20米)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8-02 09:00:00
七、    投标地址: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8-02 09:00:00
九、    开标地址: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1玛沁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设备购置1200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岔路口支行6305015137160000011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电汇、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青海方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方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女士
联系电话: 0971-8807009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 玛沁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拉毛才旦
联系电话: 18609750072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玛沁县财政局
联系人: 玛沁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0975-8351095
传真:  
地址:  

报名期限: 2019-7-520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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