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采购高速路东出口路灯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9-07-16 01:11:17 所属区域: --马尔康县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9.07.1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6,公告主要内容为:阿坝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采购高速路东出口路灯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阿坝-马尔康县,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编号:513229201900015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801号(开标室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采购高速路东出口路灯政府采购项目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2018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企业证书复印件盖鲜章)(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中标后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拟派项目人员入川备案登记。(三)其他条件:(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标书发售方式招标文件自2019年07月16日至2019年07月22日10: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在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报名的经办人员须是该报名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单位的报名人员将查证核实),否则报名无效。经报名成功后,获取:①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共同盖章后的招标文件(电子档);②清单(如有)。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盖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盖鲜章)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801号,028-8316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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