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市政管理局不锈钢分类果皮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7-16 01:11:07 所属区域: - 招标业主/代理: 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市政管理局/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1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市政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6,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遂宁不锈钢分类果皮箱采购项目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遂宁,所属行业分类:果皮箱,招标代理: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市政管理局,招标编号:510901201900043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正黄中心九楼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周先生,0825-2213588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其他条件(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金 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我公司帐户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开具,并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否则将拒收响应文件),转汇凭证上应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及项目编号、包号”;且投标保证金转账采用公对公账户,私人账户所转保证金无效,视为未交保证金。收款单位:四川鸿图嘉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蓉北商贸大道分理处。银行账号:4402243209100031766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交纳于2019年7月25日14时00分前到帐,过时作放弃投标资格处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交付合同原件予代理机构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的退还不计付利息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本次磋商共一个包,采购不锈钢分类果皮箱一批,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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