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设施(垃圾桶、果皮箱)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8-23 01:20:39 所属区域: --中区 招标业主/代理: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川中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2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3,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乐山环卫设施垃圾桶、果皮箱采购第二次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乐山-中区,所属行业分类:环卫设施,招标代理:四川中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511102201900022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55号2层3号,联系方式:周先生,0833-2106448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四川中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55号2层3号) 1、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收款单位:四川中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市中区支行。(3)银行账号:03012100000742948(4)投标保证金的转出账户必须是对公账户(自然人、个体户除外)。(5)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2、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将上述票据资料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当面不密封递交给采购人监督人员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响应文件中装该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备注栏必须填写“SCZCZB2019-062-02号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将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1、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购买采购文件时间指法定工作日早上:09:00-12:00,下午14:00-17:00。3、本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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