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22354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省浦城至建宁联络线高速公路(浦城段)房建工程污水处理、高杆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1.1福建省浦城至建宁联络线(浦城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福建省浦城至建宁联络线高速公路(浦城段))项目已由福建省发改委批准修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南平龙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房建工程污水处理、高杆灯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名称:福建省浦城至建宁联络线(浦城段)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污水处理、高杆灯设备采购与安装合同(合同编号: FJ)。 2.2招标范围: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高杆灯设备采购与安装,实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共有2个合同包,分别为: ⑴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合同包(编号FJ-1) ⑵高杆灯设备合同包(编号FJ-2) 2.3设备交货工期:2个月,即合同签订之日起的2个月内,所有设备能根据工程进度需要运至施工现场并具体负责相应的基础平台、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3.各合同包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1合同包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包括以下几方面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本身必须是本次所投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厂商,且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自已是否为本次所投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厂商身份进行明确声明,同时提供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厂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 投标人近几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年、2009年和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和附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合同包2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包括以下几方面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本身必须是本次所投中、高杆灯的生产厂商,且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自已是否为本次所投中、高杆灯的生产厂商身份进行明确声明,同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近几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年、2009年和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和附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8 月 19 日起至 2011年 8 月 25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1:30 ,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五一三路292号(浦城招待所5号楼)南平龙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楼计工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购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为方便评标使用,希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时,尽量使用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受理快寄邮购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的购标,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持上述要求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南平龙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2 每合同包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10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9月 8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最迟应于当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平龙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若有改变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网站(www.fujianbid.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平龙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五一三路292号(浦城招待所5号楼)邮 编: 353400 联 系 人: 黄先生、江先生 电 话: 0599-2881025 0599-2881024 传 真: 0599-2881188 |
报名期限: | 2011/8/19至 20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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