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28943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长兴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一中心”建筑幕墙工程花岗岩板材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一中心”建筑幕墙工程花岗岩板材采购已由长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以长发改经[2008]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人民检察院、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人民检察院、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花岗岩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长兴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一中心”建筑幕墙工程花岗岩板材采购 2.2建设地点:长兴县忻湖路 2.3招标内容及规模:花岗岩工程板等,约12000平方米,详见花岗岩材料清单。 2.4合同估算价:大写肆佰伍拾万元,¥45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加工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以上(含1000万)。 (2)2008年8月1日以后完成过(包括2008年8月1日以前开始供货2008年8月1日以后完成供货的)建筑幕墙单项合同花岗岩石材供货面积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的(证明材料的有效形式: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 2011 年 8 月 23 日 8 时 00 分至 2011 年 8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本次招标受理会员单位ID卡报名。会员单位持ID卡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办理报名手续,集中报名时间为2011 年 8 月 23 日至 2011 年 8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17:00 时。 4.2 本次招标同时受理非会员报名。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2011 年 8 月 25 日至 2011 年 8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报名地点在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非会员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非会员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0572-6041160)的交易席位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2011 年 8 月 23 日起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非会员请于2011 年 8 月 25 日至 2011 年 8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1 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 5.2 招标文件下载每套售价300元。现场领取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9 月 15日9:30时整,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6.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补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招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兴县前街 地址: 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 邮编: 313100 邮编: 313100 联系人: 潘工 联系人: 郑 工 电话: 13867262859 电话: 0572-6250311 传真: 传真: 0572-625031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736750929@qq.com 2011年8月23日 |
报名期限: | 2011/8/23至 2011/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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