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YCG2011-124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庐阳区城管局的委托,就分类双桶果皮箱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望给予复函: 一、规格要求及数量: 规格要求:技术参数、图片及要求见本函附件。 数量:1、分类双桶果皮箱50套(含内胆); 2、分类双桶果皮箱内胆100只。 注:投标时带样品。 二、报价时间及地点: 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11年9月1日9:40至9月1日10:00时之间向我中心密封报价(一正一副)。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所投产品的代理证明或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3、必须有报价产品的供应和服务能力。 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书应包含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3、我中心将按同等条件下最低价原则选定中选单位。 4、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报价表; (2)提供设备或产品的详细介绍、彩图、样品等; (3)交货期、保修期及产品质量承诺; (4)售后服务承诺。 5、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函、报价函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6、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与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7、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五、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庐阳区政府办公楼 295号709室 联系人:李界 电话: 0551-5699702 附件:庐阳区城管局第二清洁队分类果皮桶技术参数及要求
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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