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XX201006002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庭院灯采购 |
招标单位: | 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单位: | 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丰县经济开发区农民安居栖凤A座二期庭院灯采购项目,已由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准备事宜。 3.项目程概况 ⑴项目地点:丰县经济开发区农民安居栖凤A座二期。 ⑵项目规模:灯杆:152杆。 ⑶计划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准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发包方式 预计发包时间 01 庭院灯采购 庭院灯采购 公开招标 2010-6-18 |
报名条件: |
5.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必须携带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凭证(必须从投标单位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交至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由商务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持有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⑵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收款人: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帐号为110602640921009876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丰县支行。 ⑶投标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⑸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丰县招标办备案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⑴已购买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⑵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交验下列证件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照明器材生产许可证;③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7.请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及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商务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于2010年6月18日至6月2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公休日除外)到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8.评标办法: ⑴分值设定 ①投标报价 100分 ②违规、违纪及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扣分项) ⑵评分细则 ①投标报价(100分) 平均标价随机抽取下浮率法。当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全部投标报价参与该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多于5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参与该平均值的计算;然后以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投标平均价下浮率 (3%、4%、5%、6%)作为评标基准价。 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低1%,扣1分 ;每高1%,扣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当有效投标人报价中有60%以上的报价趋于一致时(各投标报价与相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相差在±3%之内),经招标人申请、评标委员会同意并报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后,可以改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人的投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得100分,其他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相比,每高1%扣2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不再参与评标,作无效标书处理。 ② 违规、违纪及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投标人一年内有违反有关规定,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发生死亡事故的予以扣分。 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①建设部行文,每项对其扣:通报批评0.30分,行政处罚0.35分; ②江苏省建设厅、建管局行文,每项对其扣:通报批评0.20分,行政处罚0.25分; ③徐州市建设局行文,每项对其扣:通报批评0.10分,行政处罚0.20分,不良行为记录0.10分; ④一年内投标人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死亡事故,且建设行政部门发文的每起加扣1分; ⑤一年内投标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等引发集访造成不良影响,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每起扣1分。 具体扣分时效如下: 各项违规、违纪等行为文件有效期,是指从发文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 以上①、②项合计分数为投标人最终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报名期限: | 2010-6-18|2010-6-24 |
联 系 人: | 黄美英 |
联系电话: | 0516—89249200 |
联系传真: | 0516—89249200 |
联系地址: | 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二楼(公章) |
备 注: | 请申请人于 2010年6月18日至 2010年6月24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0年6月18日至 2010年6月24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获取 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