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73250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车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其环卫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编号:HY2011-A055招标编号:MZZB2011-027 2、招标项目: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车政府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自卸式垃圾车14辆、密封式垃圾车8辆、摆臂式垃圾车2辆。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300万元; 4.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4.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7、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且必须保证原装正品;并且所投产品须具有3C认证。 4.8、具有特种车辆生产许可证或者车辆改装许可证,且必须是国家批准的生产改装专业厂家,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明资料; 4.9、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4.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发售时间:2011年9月14日至2011年10月8日(8:00~12:00,15:00~18:00)。 5.2发售地址: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斜对面))。 5.3发售价格:4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另加EMS费50元/份)。 5.4购买标书时,需提供: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所投产品须具有3C认证(复印件)、特种车辆生产许可证或者车辆改装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备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可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请将投标文件于2011年10月9日上午9:00点前送达衡阳市财政局采购招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前以现金、转帐、汇款的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转账则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交付足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投标保证交纳账户: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光辉路支行 帐 号:43001530864052500569 8、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10月9日上午9:00点。开标地点: 衡阳市财政局采购招标大厅。 9、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9.1.采购代理机构: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斜对面)联系人:王莉 电话(传真): 0734-2880658 网址:WWW.MZCPA.CN 邮箱:qdcpa@sina.com 邮编:421101 9.2.采购单位: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谭艳 联系电话: 0734- 8144462 9.3.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办联系人:金瑜鸷 联系电话:0734-8867616 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4日 |
报名期限: | 2011-9-14至 20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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