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DTY10007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江西 | ||||||||||
工程名称: |
江西抚州市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城县景观大道及迎宾大道路灯改造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南城县城市管理局 | ||||||||||
代理单位: | 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1. 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
||||||||||
报名条件: |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投标商,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符合《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要求,并办理南城县政府采购交易资格登记证。 2)投标商(供应商)必须得到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同意联合投标的认可;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0年7月21日起至 7月25日,每天(节假日照常上班)14:00~17:00(北京时间)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 4.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8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 开标时间:定于2010年8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举行开标仪式。届时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副本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 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外省企业必须出具“进赣”材料; 5)南城县政府采购交易资格登记证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8.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报名期限: | 2010-7-21|2010-7-25 | ||||||||||
联 系 人: | 戴先生 | ||||||||||
联系电话: | 13879481998 | ||||||||||
联系传真: | 0794-8733971 |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行政中心西附属楼4楼)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