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成都大邑县林园局尿素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 | 大邑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
代理单位: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包的描述: 尿素506.86T,25KG/包,含氮量≥46.3%,缩二脲含量 ≤ 0.9%,水分含量≤ 0.5%,粒度(φ0.85~2.80mm)≥ 90% |
报名条件: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成都及成都周边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农业部颁发的相应的《肥料登记证明》和《生产许可证》; 3、非投标产品制造商须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及合法的化肥经营资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由投标人承诺,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侯选人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7月23日起至2010年8月6日止:每天上午09:00时—12: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邑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造林科领取。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手续: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经过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农业部颁发的相应的《肥料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6、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除法人)、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证明文件除要求交原件的外,均要求验原件收复印件(也可以提供彩色影印件)。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要求内容清晰并且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
报名期限: | 2010-7-23|2010-8-6 |
联 系 人: | 刘先生、屈先生 |
联系电话: | 028-88292256 13881859125、18980524886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大邑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造林科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