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材招标> 江苏镇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密闭车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JZC-(2010)竞字第0053号
招标类型: 资材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镇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密闭车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镇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本次采购项目为镇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密闭车采购,其中8吨垃圾密闭车3辆,5吨垃圾密闭车1辆。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注: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需提供箱体所使用钢材的小样(小样为不小于10cmX10cm的钢板,厚度以实际成车箱体所达到的厚度为准,不需对钢板进行处理)。
五、采购人信息:
 
报名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果是经销商必须具备拟采购货物厂方代理证书或拟采购货物厂方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采购授权;
(4)合格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欧ⅲ及以上排放标准;还须提供最新一期车辆准许上牌的批准目录;
(5)合格的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08月19日--- 2010年08月24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2室)
三、采购方式、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
(2)本次谈判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谈判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5)承诺函(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镇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密闭车采购,其中8吨垃圾密闭车3辆,5吨垃圾密闭车1辆。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注: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需提供箱体所使用钢材的小样(小样为不小于10cmX10cm的钢板,厚度以实际成车箱体所达到的厚度为准,不需对钢板进行处理)。
五、采购人信息: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1.08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和4.32万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5.4万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七、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八、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10年08月27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九、谈判时间:2010-8-27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果是经销商必须具备拟采购货物厂方代理证书或拟采购货物厂方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采购授权;
(4)合格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欧ⅲ及以上排放标准;还须提供最新一期车辆准许上牌的批准目录;
(5)合格的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08月19日--- 2010年08月24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2室)
三、采购方式、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
(2)本次谈判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谈判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5)承诺函(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1.08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和4.32万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5.4万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七、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八、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10年08月27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九、谈判时间:2010-8-27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报名期限: 2010-8-19|2010-8-24
联 系 人: 方晴
联系电话: 0511-85999339
联系传真: 0511-85999080
联系地址: 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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