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皋兰县排洪沟东路改扩建工程施工、路灯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三标段) |
招标单位: | 皋兰县石洞镇人民政府 |
代理单位: | 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一、工程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皋兰县石洞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皋兰县排洪沟东路改扩建工程
3、工程规模:道路长2.061公里、宽24-12米;
4、工程内容:道路、桥梁、雨水、路灯;
5、建设地点:皋兰县县城排洪沟东侧,北起兰泉路东口,南接石洞寺桥;
6、计划工期:180天;
7、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范围
1、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
三、标段划分:
一标段:KO+000-KO+260;
二标段:KO+260-K2+061.221;
三标段:KO+000-K2+061.221;太阳能路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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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第三标段:具有材料供应能力及安装能力,制造商、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证书,生产厂家应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书。
五、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甘肃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取费证书的复印件、建造师资质证书(附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机械员)以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第三标段:单位介绍信,生产厂家的提供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书。
一个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报名。
上述资料报名时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以备资格预审,申请报名的企业必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标单位对前来报名的投标企业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发出招标资格审查通知,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报名期限: | 2010-9-1|2010-9-3 |
联 系 人: | 魏至才 |
联系电话: | 13609398913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22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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