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淮北市黎苑路工程路灯采购 |
招标单位: | 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
代理单位: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一、建设规模:
淮北市黎苑路路灯采购工程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工程,路灯采购80柱,路灯高度9米,双挑钠灯,路灯布置间距40米,
二、建设地点及工期要求:淮北市黎苑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8天内供货完毕。
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路灯共计80柱,光源电器采用高压钠灯,由欧司朗、GE、飞利浦三个品牌中任选其一。
本次招标采购原则上以合理低价企业中标,中标人须缴纳中标造价5%的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供货合同(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路灯付款方式:在照明灯具供应结束后且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路灯数量及中标单价计算实际价款,然后支付实际路灯价款的50%;照明灯具安装调试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实际路灯价款的40%;其余1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灯具使用一年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
报名条件: |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开标时提供以下原件):
投标人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参加投标的路灯生产单位须通过GB/T1900-ISO9001-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参加投标的路灯生产单位,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投标人必须具备本工程要求的相应资格,经正式注册的厂家或代理服务机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六、投标保证金 贰 万元,本次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自带汇票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不含分公司账户)办理。将银行自带汇票随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一并送达,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验收,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若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入帐的,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限制三年内在淮北市参加投标。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工行淮海路支行
账 号:1305016109024976696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无记名购买招标文件。
2、集中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淮北市相阳路88号,相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原淮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楼)
3、集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2010年9月 6日至2010年9月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4、在公休日或集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后投标截止日前欲购买招标文件的可按照招标公告的联系方式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投标截至时间不因此顺延。
5、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开标前验收收据原件。 |
报名期限: | 2010-9-6|2010-9-9 |
联 系 人: | 达瑞 |
联系电话: | 0561-2189933 13866883233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淮北市相阳路88号,相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原淮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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