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79585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徐州市2011年道路大修-路灯改造材料采购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条件) 1、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全称)建设的2011年道路大修-路灯改造材料采购工程(一、二标段)(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 (2)工程概述:总投资约240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三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名 称 规 格 说 明 一标段 津浦西路、奎河东岸路等10条道路路灯 10米单臂路灯231套 灯具外形详及尺寸见招标文件,含成套光源电器 12米单臂路灯32套 二标段 襄王路及黄海南路与西安南路交叉口等15个路路灯 11米双臂路灯121套 灯具外形详及尺寸见招标文件,含成套光源电器 15米中杆灯48套 注: 投标人可以同时申请三个标段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路灯灯具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产品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实行强制性认证的必须提供); (3)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产品相关的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或产品鉴定报告; (5)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 (6)投标人必须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一标段1 万元、二标段1万元人民币。 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前进路分理处。 开户账号:553459071040。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7日。 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交易中心商务处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1年 11月 8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17点00分到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路灯灯具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产品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实行强制性认证的必须提供); (6)投标产品相关的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或产品鉴定报告; (7)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9)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报价70分;投标企业及产品质量业绩8分;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规模及质量管理5分;投标产品样品及技术力量、保障措施等12分;售后服务及承诺5分。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 16、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民主公寓3#楼105室 联系人:王楠 电话:83822529 传真:0516-83822529 2011年11月1日 |
报名期限: | 2011/11/1至 2011/1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