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三台县政府采购中心对 “三台县环卫设备”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环卫设备” 2.项目编号:三政采谈(2011)65号 3.采购内容:铁制垃圾大铁桶、塑料带盖垃圾桶、分类果屑桶(详见采购清单)。 4.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竞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及以上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具有依法缴纳社保记录。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须具有的资格条件。 三、竞标保证金:竞标者须向三台县政府采购中心交谈判保证金壹万元整,未成交单位评定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者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供应商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开标的前一天提交,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盖章确认) 交款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三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行三台支行喜洋洋分理处 账号:121212120062 交款截止时间:2011年 11 月 11 日17:00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四、谈判文件发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发售(需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且竞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购买时间:2011年 11 月9 日起至11 月 11 日17:30止(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除外); 六、购买地点: 三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台县西顺城街121号), 联系电话0816---5283757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 11 月 14 日14:30时。 竟争谈判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竟争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竟争谈判文件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谈判时间:2011年 11 月 14 日14:30时 九、谈判地点:三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三台县城建街原建设局四楼) 十、采购人:三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三台县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0816---5225477 十一、采购机构: 三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潼川镇西顺城街121号国土大厦三楼。 邮 编: 621100 联 系 人:余女士(文件购买)(0816)5223270
三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 11 月 8 日 |